《增删卜易·120章、归宅入火章》

宅之凶吉,已于盖造买宅卦中卜就之矣,今择入火之日,须将父母、兄弟、妻儿各为分占,宜于此日者用之,不宜此日者改之。或改日,或另择一时以入门,皆可化凶为吉。

[乾按] 此章之法可参阅下章而验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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