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增删卜易·112章、鬼神章》

觉子曰:凡占鬼神,卦中鬼值休囚,及空破墓绝,皆非鬼神之害也。
鬼临金,旺相者,武神及西方之神;衰弱休囚者,刀剑身亡之鬼。
鬼临木,旺相者,文神及东方之神;衰弱休囚者,依草附木之妖,或是刑杖悬粱之鬼。
鬼临水,旺相者,河海及北方之神;衰弱休囚者,池井江湖水死之鬼。
鬼临火,旺相者,火神及南方之神,雷公电母,窖灶之神;衰弱休囚者,汤火焚烧之鬼。
鬼临土,旺相者,土神及中央之神,及掌管山川社稷之神;衰弱休囚者,墙倒屋塌土死之鬼。
按,古以五行而分其神,如金官,谓之天将、关公、金刚、伍公、岳公,诸武神,余以为非也。夫武神,有敕封者,有未封者,有各方土俗之不同,书之未载者更多,岂能庙庙而祭之?然则奈何?须问病人,或于某武神庙中许愿未酬乎?或于何庙污秽作践乎?凡心有所疑者,则指其神而占之。鬼爻或旺或动,是此神也;如不上卦,再占他处之神可耳。其鬼值木火水土者,皆同此法。如既得罪于正神者,以香花纸马祭之;勾惹邪祟之鬼者,用浆纸钱,夜静之时,金鬼者向西送之,水鬼者向北送之。余仿此。
野鹤曰:凡得时灾疫瘴,照此法而祭送者,余屡验之。倘若是疯痨气蛊,既失调于前,酒色伤身,又失慎重于后,与鬼神何干?祭之送之皆无益矣。惟节饮食、远色欲、息气养神,其病自减。余游遍江湖,曾至滇黔蜀粤,见彼病不服药,专信鬼神。先用三牲五牲,后至杀牛宰马,一次不愈,甚至二三十次。因病致穷者多矣。殊不知害彼命而救命,其罪愈彰。所以屡见害性命之多者,终不能救而死,可不戒与?今下路读书人也信此邪神者,余实不解。神农尝百草,遗救生灵。未闻有何圣贤,教人宰牲命以救命也。
李我平曰:《易冒》以鬼临金者为关帝、岳王。《易林补遗》又以青龙为关圣,却不知关岳以前,金官与青龙是何神也?又曰:祭者降之以福,不祭者降之以灾。若此,乃作威福之邪神也,而谓正直之神,何得有此?悖甚。此书通前彻后,无一不合于理,惟疾病章中,亦言鬼神之事,何也?疑因今人问病,开口先问鬼神,不得不从俗耳,知者察之。
[乾按] 此篇论及鬼神之事,然犹问“与鬼神何干?”实为鬼神之事不足信也!易道以阴阳五行之生克变化兆示人事祸福吉凶,天人感应而合一,感应即变化,变化即神机,何必鬼神来参与!篇末李我平之言亦中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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